去年9月,兰州军区在地方高校中经过精心筛选,确定对百余名优秀大学毕业生“招干”入伍,然而,其中有22名学子所在院校却以“出系统”、“跨行业”等为由,向他们每人收取了2000元到6000元不等的“赞助费”、“违约费”和“教育培养补偿费”。如西安某工程学院隶属兵工部,学院以毕业后本应定向分往兵工单位工作为由,向毕业生陈某收了2500元“出部费”。西北某师范大学以师范学校是国家重点扶持学校,学生毕业后不当老师去当兵就属于“违约”,要求毕业生雷某交纳“违约金”。
根据1997年原国家教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下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向军队输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》规定,凡自愿到军队工作且符合国家就业政策和部队接收条件的毕业生,不受部门、地区的限制,高校和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都应积极予以鼓励和支持,并不得向学生个人和军队用人单位收取费用。22名学员了解了这些规定后,决定依法向原单位讨“说法”。
目前,除10名学生所交纳的“教育培养补偿费”和“赞助费”全部退还外,其余12名学子中有的至今分文未退,有的只退了一少部分,此事仍没有得到解决。